广佛都市网讯 记者盘翊 通讯员范贞报道: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“杀人狂魔”成瑞龙案昨日上午二审宣判,省高院维持一审死刑判决。
昨日上午10时30分,佛山中院第一审判庭。在法警的押解下,身穿蓝色囚服,脚汲塑料拖鞋的成瑞龙缓缓步入法庭。
今年4月底,省高院开庭二审此案时,成瑞龙在上诉中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三起事实提出异议,分别是湖南株洲抢劫杀人案、浙江湖州抢劫杀人案以及江西大余强奸杀人案。他称,上诉并不是为了逃脱应有的惩罚,而是给法律应有的清白,“就算没有这几单事情,判我死刑也绰绰有余!”
在昨日的宣判过程中,成瑞龙始终面色平静,神情专注。在审判长宣读了长达49页的二审裁定书后,宣布本案“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”时,成瑞龙依旧没有任何表情。当他被带下法庭时,却扭头往旁听席张望,似乎在寻找熟悉的面孔。
记者注意到,二审裁定中,对湖南株洲抢劫杀人案进行了说理,认为虽然成瑞龙曾供述杀害两母女的具体地点及方式,但破案后既未发现杀人现场,也未找到被害人尸骨,缺乏其他证据印证其供述,认定被害人死亡的证据不足,故认定其下落不明。
该案审判长林填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法院审理死刑案件采用最严格的证据审查标准,要求做到“铁证铁案”。在湖南省株洲市抢劫杀人案中,虽有证据证实成瑞龙与同伙将陈某母女劫持到衡阳市,但目前仅有上诉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,缺乏其他证据,尚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,故采纳成瑞龙及其辩护人此点意见。
但是,成瑞龙及其指定辩护人提出的对其他两起事实有异议的上诉理由,法院没有采纳。
一审宣判时,成瑞龙称自己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,是因为年少时曾感受到社会不公,因打架被学校开除,想参军却被有关系的人“挤掉”,其频频作案也是为了生存。对此,林填表示,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遭遇坎坷,应当正确认识对待挫折、委屈,这绝不可以成为犯罪的借口和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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